布艺之家讯:加工贸易企业的集中报检和逐批报检出境货物,一律由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局(辖区局)受理报检、计收检验检疫费、实施检验检疫,并办理签证、通关手续。
企业必须把货物的出境情况逐次填写在《管理手册》上,并凭《管理手册》和《海关登记手册》、海关货物清单以及“出境货物通关单”、“熏蒸/消毒证书”等有关单据到辖区局办理月报核销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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纺织知识|加工贸易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手续
2025-01-08 浏览: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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